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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48365-365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30 16:49:00 来源:
  

mobile48365-365关于加强2016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全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遏制和防范事故发生,确保过上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实现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深远。各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这一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把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如出现问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各单位要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春节前夕,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全面组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行动。党政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严密监控,限期整改;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或者停止生产;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盯住不放,跟踪督查,对屡教不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处理。 

  三、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的监管 

  (一)整治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安全工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视频监控、自来水跑冒滴漏等管控工作。 

  (二)加强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租房屋的安全及防火检查力度,特别是对在厅系统土地产权范围内私搭乱建的建筑物和私接线路要立即拆除,排除安全隐患,并要求按标准配置消防灭火器,保障消防设施完好。 

  (三)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网控中心,实验室、生产车间、配电设施等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保障厅系统各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各类小电器(充电宝、充电器等),取暖设施(空调、小太阳取暖器、电热垫、热宝、热水器等)的监管力度。此类产品易引起安全事故,使用后注意及时关闭电源。 

  (五)抓好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务用车行车安全。 

  (六)加强门卫安全工作的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社会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办公场所,以及来人登记、辩查工作,保障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正常办公秩序。 

  (七)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出口、通道进行清理,保证防火安全通道畅通。 

  (八)抓好公共饮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各单位食堂的饮食安全管理。 

  四、各单位要提高应变防范能力 

  (一)加强节日值班,做到常备不懈。春节期间,要对领导带班、安全调度和常规值班做好安排;加强对各级各类值班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各级各类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职责和各种应急预案,要做好值班记录和巡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二)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对内部组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活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及时地加以改进,在春节期间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普遍检查。 

  (三)完善各种预案,做好防范准备。春节前要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抢险、事故救援等应急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安全预案,组织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程序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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